管住短视频“搬运工”的侵权“黑手”

  管住短视频“搬运工”的侵权“黑手”未经许可将他人电影、电视剧等作品“切条”成短视频使用或传播;擅自上传使用他人歌曲录制的短视频并传播……随着网络短视频爆发式增长,“剪刀手”“搬运工”未经许可,擅自搬运、剪辑、传播,短视频侵权行为频发。(据新华社4月26日报道)

  截至2021年12月,我国短视频用户规模达9.34亿。随着短视频行业用户和市场规模持续增长,短小精悍、内容多元,契合碎片化阅读习惯的短视频极大满足了公众需要,刷短视频成为很多年轻人“睡前的最后一件事”“醒来的第一件事”。然而,一些短视频平台上“几分钟看完一部电影”等任意剪辑、切条、搬运的影视剪辑内容,却引发了一系列侵权问题和纠纷。

  原创优质的内容鲜人关注,简单“搬运”过来的视频内容却成了“爆款”,这严重影响了影视剧行业的健康发展。最近一年,随着版权方的维权增多,不断有侵权短视频账号被要求内容下架甚至封号,但在短视频平台上,侵权的影视内容却如同烧不尽的野草。究其原因,在于部分短视频创作者版权保护意识不够,还在于一些短视频平台默许甚至纵容侵权行为,对侵权行为的监管不到位。另外,针对短视频的侵权行为,相关部门的惩治力度不大,短视频侵权的违法成本太低。

  短视频虽短,但监管不能“短”。中国网络视听节目服务协会发布的《网络短视频内容审核标准细则(2021)》规定,短视频平台不得出现未经授权自行剪切、改编电影、电视剧、网络影视剧等各类视听节目及片段。短视频行业如何在流量增长与知识产权保护间找到答案,考验着运营平台、监管部门、原创作者等相关各方的智慧。

  答好版权保护这道题,必须管住侵权“黑手”。首先,短视频平台要履行好保护知识产权的主体责任,加大对短视频的审核力度,打击侵权乱象,而不是仅仅下架侵权内容了事。其次,监管部门要持续加大对侵权行为的打击力度,督促平台履行好监管责任。此外,有关部门应建立短视频二次创作授权机制,划清短视频二次创作的界限。多方齐抓共管,形成共治合力,就能有效治理短视频侵权乱象,让短视频“搬运工”无路可走。